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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卫计局:医改新政后327个费用降低

发布时间:2016-09-03 17:57:22   来源: 点击:
  正在进行公示的《中山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体现医疗技术、医疗风险的手术项目价格将进行调整。对此,不少市民纷纷担忧手术费用会不会大幅上涨?  11日,市卫计局回应称,在对今年4月份全市542个住院病种进行测算后显示,医改新政后,327个病种住院费用下调。  医改新政后门诊费用将整体下调  据市卫计局介绍,此前,他们对4月份我市各大医院住院的542个病种进行了分析测算。实施医改新政后,145个病种的住院费用升高,70个病种基本没变化,而327个病种住院费用则降低。  针对4月份的中山门诊数据进行测算,单价为150元左右的门诊处方,实施新政后,平均减少9.1元。  测算显示,在三甲医院看主任医师门诊处方费低于100元的,实际负担才会略有增加,这也是为了引导患者普通疾病看普通门诊,分级诊疗。但总体测算显示,实施医改新政后,门诊的费用将整体下调。  化疗放疗费用单价降幅最为明显  测算后住院费用下降常见病种中,收集到肿瘤化疗病例525例数,单例降幅1621元,降幅比例为9.61%;放疗病例29例,单例降幅3228元,降幅比例5.46%;细菌性肺炎434例,单例降幅325元,降幅为5.42%;市卫计局表示,化疗、放疗等住院病人,由于药品加成取消受益最大,费用下降较为明显。  而在费用上调的住院病种中,特指视网膜血管阻塞10例,费用上涨777元,涨幅为7.47%;前列腺增生55例,单例升幅715元,涨幅为5.58%。脑出血后遗症19例,费用上涨998元,涨幅2.06%;此外,新生儿黄疸、髌骨骨折等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  市卫计局表示,住院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可按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新闻链接新医改如何调整?  一般手术(1244项)按现行收费标准上调40%,四级手术(713项)按现行收费标准上调80%。为扶持儿科发展,6岁以下儿童手术项目在此基础上再上调20%。  此外,综合服务类项目,如床位费(22项)按现行收费标准上调10%,护理费(26项)按现行收费标准上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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