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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城西 梅毒治疗

发布时间:2016-09-19 22:22:41 点击:

    义乌城西 梅毒治疗

    梅毒反复复发的原因有哪些?梅毒是一种常见的性传播疾病,病程长、症状时隐时现,复发率极高。那么,导致梅毒复发的具体原因有哪些呢?如何防止梅毒复发呢?下面就由义乌城西医院的医生来为大家做一个详细介绍。

    义乌城西医院医生解析:梅毒复发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治疗方法传统、单一。传统药物治疗对梅毒的梅毒螺旋体的杀灭有限,而且很难清除在体内很久的梅毒螺旋体。加之梅毒螺旋体的抗药性增强,对药物的药理作用效果减弱,传统治疗很难突破治病微生物的耐受度,寄宿体内容易反复发病、难治好。

    2)用药不规则或治疗不有效。患者不及时到医院检查诊断,自行盲目用药,延误治疗时机,也有些患者在治疗后症状消失了,自以为病好了(其实是病菌携带者)便中断治疗,以致使用的药物剂量不足或疗程不够或未有效治疗,导致再次复发。

    3)抗生素的乱用和滥用。随着病毒的复制变异,药物的耐药性增强,药效差、效果弱,病情反复发作归根结底不规范的治疗和抗生素的不合理使用有直接关系。所以,在治疗梅毒期间,患者切不可自行用药。

    4)自身免疫能力低下。当人体抵抗力低下时,梅毒螺旋体的增殖能力便会增强,从而导致潜伏梅毒复发。所以要综合防治,平时多运动,增强体质,提高自身免疫力。

    5)日常不良的生活习惯。梅毒多由于一些不洁的行为和习惯引起,如饮酒、吸烟、性生活过频、食用辛辣刺激食品,都会使病情加重及复发等情况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只要平时多注意预防及注意,避免梅毒的发生以及复发还是完全可以的。

    义乌城西 梅毒治疗

    梅毒的主要危害都有哪些?义乌城西医院医生指出,梅毒绝大多数是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和潜伏梅毒。那么,梅毒的主要危害都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义乌城西医院医生是怎样介绍的。

    梅毒的主要危害都有哪些?义乌城西医院医生解析如下:

    1、结节性梅毒疹与树胶肿的别在于病变的广泛程度与位置的深浅。结节性梅毒疹肉芽肿局限于真皮内,干酪样坏死轻微或缺如,大血管不受累;树胶肿的病变广泛,可累及皮下,干酪样坏死明显,大血管亦常受累。

    2、硬下疳呈血管周围浸润性病变,主要见淋巴细胞,包括CD8+和CD4+细胞、浆细胞和组织细胞,伴有毛细血管内皮的增生,随后出现小血管闭塞。此外,梅毒螺旋体见于疳中的上皮细胞间隙中、毛细血管以及淋巴管周围和局部淋巴结中。

    3、肉芽肿性损害,血管变化较二期轻微,为上皮样细胞及巨噬细胞组成的肉芽肿,中间可有干酪样坏死,周围大量的淋巴细胞与浆细胞浸润,并有一些成纤维细胞和组织细胞,血管内皮细胞常有增生肿胀,甚至管腔堵塞。

    4、扁平湿疣早期为表皮疣状增生,晚期中央组织坏死,乳头延长,真皮有炎性浸润。血管周围有明显的浆细胞浸润,呈袖口状排列,毛细血管增生,伴表皮细胞内外水肿。用银染色法在扁平湿疣中约有1/3病例找到梅毒螺旋体,主要位于表皮内,少数位于浅血管周围。

    义乌城西 梅毒治疗

    义乌城西医院医生提醒:梅毒既然属于常见的男性生殖感染性疾病,治疗它好是选择去正规专业的义乌城西医院,有效性高,疗效也好。

    梅毒患者为什么要定期复查?对此,义乌城西医院的医生表示,梅毒是一种全身性的传染疾病,在人体经受其他疾病而导致虚弱、免疫力下降的时候,很可能就导致梅毒复发。因此,对于梅毒患者来说一定要定期复查。

    医生指出,梅毒充分治疗后,要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应该遵照医嘱到必病防治所定期查血,如果出现血清复发(血清反映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滴度升高2个稀释度)或再次出现临床症状,都应再次进行扫梅治疗。

    梅毒的随访要求是,经过充分治疗后年内每3个月查快速血,以后每半年查快速血,每一个半年查快速血,如经2-3年观察无血清及临床复发才可终止观察。

    即使治疗后血清血检查已转阴性,仍然要维持复查2—3年,这不只是琢磨检查中偶有失误、复发、从头动人,何况要发觉梅毒是一个对方族、社会破坏较大的慢性疾病,饱满的讲求才能得有益支配和扫除此病的蔓延。

    医生解析梅毒如何复查:

    (一)早期梅毒

    在治疗后年内每3个月复查1次,以后每半年复查1次,包括临床与血清学检查,2~3年无复发者可终止随访。 如果发现症状复发,血清复发则加倍剂量治疗。如血清反应固定,但临床无复发者,应做脑脊液检查,以排除无症状神经梅毒。

    (二)晚期梅毒与晚期潜伏梅毒

    年每2个月复查1次,第二年每半年复查1次,3年后做脑脊液检查,以判断是否终止观察。3年后,如果脑脊液检验正常者,则终止观察。

    (三)心血管梅毒与神经性梅毒

    应由专科医师负责,随访终身。

    (四)妊娠梅毒

    治疗后,分娩前应每月检查1次梅毒血清反应,在分娩后按一般梅毒进行随访。对经过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之婴儿,要观察到血清反应转阴为止,一旦发现症状,立即进行治疗。未经治疗梅毒孕妇所生之婴儿,应考虑进行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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