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五台山医院始建于1957年5月,建院时院名为江苏省复员建设军人精神病医院,职工总数73人,其中医技人员29人,行政后勤人员44人,核定床位300张。1958年2月正式收治病人,主要收治对象为全省在乡复员军人精神病患者。1964年医院门诊对外开放,并附设床位46张,主要服务对象为周边工厂和居民。1979年12月改院名为"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1987年8月经江苏省民政厅同意,对外使用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院名。70年代以来医院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拓展服务范围,除收治男女各类社会精神病人外,先后开设了心理科、神经内科、神经科、老年康复科、癫痫科等特色专科,积极为扬州及周边地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医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市新民路,设有临床、医技、行政管理科室20个,并建有临床精神医学、癫痫、心理、司法精神病学等四个重点学科。医院主要担负着全省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苏北地区精神病患者的医疗、心理保健、社区防治、司法鉴定以及扬州大学医学院精神医学专业教学、综合医院会诊,专业人员培训等任务。医院重视科学管理、注重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及医疗质量和医德医风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