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非盈利性医院。医院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与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秉承“精益求精、服务人民“的医院精神开展工作。医院实行书记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院长对医院的管理按照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实施。 医院远期、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医院基本建设重大问题,医疗仪器设备购置方案;医院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干部任免、人事变动;重大活动安排,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医院原则上每周一次召开院务会,每两周一次召开院周会,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为充分发挥职代会和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医院实行院务、政务公开制度。